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并实施《速冻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及《酒类经营监督管理规范》两项国家标准。新标准对速冻食品的生产、贮存、运输及酒类经营的销售、标识、广告宣传等环节提出更严格要求。
速冻食品新国标重点内容:
1. 原料质量:要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,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。
2. 生产过程:严格规范速冻工艺,确保产品中心温度在-18℃以下。
3. 标签标识:必须清晰标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贮存条件及食品添加剂信息。
4. 运输贮存:冷链物流需全程监控温度,防止解冻变质。
酒类经营红线提醒:
1.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,需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。
2.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饮酒、宣传治疗功效等违规内容。
3. 进口酒类需提供完整报关单、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。
4. 散装酒销售必须标明产地、酒精度、生产日期等信息。
此次新国标实施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质量安全水平,消费者在购买速冻食品和酒类产品时需注意查看相关标识,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规范,避免触碰法律红线。全文内容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下载。